王细香律师

王细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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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如何分割房产

来源:王细香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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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如何分割房产

                                                         2018-7-15

随着社会发展和变革加速,婚姻关系也日渐变得脆弱,离婚成为老百姓热议的话题,离婚所涉及夫妻财产如何分割也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而其中最吸人眼球的焦点莫过于房产争议。

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里,结婚买房是再自然不过,从过去的单位分房,到现在的购买商品房,从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买房屋,到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形式不一而足。本文以商品房为例,试图理清以下各种情形中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

这是最为简单的情形。一方婚前全款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该个人名下,不论该出资来自个人还是其父母,房屋归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另一方无权分割该财产或自然增值部分。

2、一方婚前付完首付款,婚后共同还房贷

一方婚前付完首付款按揭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房屋产权和贷款归属于该产权登记人,但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所对应的房屋价值以及该部分价值的增值部分应归属于夫妻双方,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

3、婚前双方共同付完首付款,但登记在一方名下

此种情形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看未登记产权的一方当时的意愿是借款还是共同出资买房,如果是借款,只需归还该部分借款即可。如果能证明是共同出资买房,则房屋应按照各自出资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价值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按照该比例进行分割。两人共同协商或互相竞价,价格高者得房屋,后将相应款项偿还给对方。

4、婚后买房

婚后买房首先推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一方举证其是用婚前房屋置换或完全是婚前个人存款直接支付的房款,且该房屋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与配偶无关,则仍然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本人的赠与, 则房屋产权归其子女所有。如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归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买房

婚后双方服务共同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均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额,视作夫妻双方的按份共有房屋。

7、婚后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

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一乙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乙方父母名下,该房屋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共同出资部分仅作共同债权处理。

以上虽为一般规则,不能替代个案意见。由于现实案例千差万别,遇到具体问题还是咨询律师意见为准。

以上内容由王细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细香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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